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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25

小光電別來石虎棲地 苗栗縣首創農地變更光電審查機制

農委會8月1日修法「關門」小光電,原則上不再同意2公頃以下的農地變光電申請案,30公頃以下也需出具農委會同意文件。不過,新規「不溯及既往」,既有案場仍交由地方政府審查。

回到當初爆發小光電爭議的苗栗,仍有近200個既有案場還在申請,由於諸多案場涉及石虎棲息環境,縣府於10月底率全國之先,公告新版規範,將以逐案審查方式把關,並邀請石虎保育專家組成專案小組審查。公告日起生效,盼降低光電發展與生態保育的衝突。

 

小光電爬上山頭 中央修法止血 苗縣扛責自行把關

 

小光電在全台遍地開花,經媒體披露造成水土保持、與農爭地、生態保育等爭議,農委會立即修正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》,規定2公頃以下光電場,除非是被包圍、夾雜之零星農地,否則一律不予同意;2公頃以上、30公頃以下則須取得農委會同意文件。新規已於8月1日上路,被視為農地小光電的「關門」止血。

 

不過,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,新法上路前受理的申請案,仍適用原審查規定。外界就擔心,將無法替既有800多件、30公頃以下的光電廠申請案把關,影響所及面積超過1600公頃農地。苗栗縣政府手上就有將近200件。

 

縣府工商發展處隨即在8月邀集光電業者、保育團體、專家學者及各部會,一連舉行三場太陽光電發展及自然生態座談會,共商解決之道。

 

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透過臉書表示,苗栗縣許多農地種電案肯定會影響到石虎棲息地,若照既有的標準通過,後果不堪設想,可能有許多淺山森林與農地消失,「讓人相當意外並欣慰的是,苗栗縣政府工商處與農業處,非常積極的研擬適合苗栗的審查機制。」

 

 

適合苗栗的作法 縣府將邀石虎保育專家 組專案小組審查

 

苗栗縣政府工商處於10月24日公告新版把關機制「非都市土地設置地面型光電場的審查機制」,當中規範,於苗栗縣非都市土地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,需套疊生態敏感區位圖資。且考量石虎棲地未必屬於生態敏感區,「對於申請案件是否為在生態迴避區,由本府農業單位認定。」

 

而原先只有位於林務局「重要石虎保育評析報告」石虎重要棲地範圍內的光電申請案,才需諮詢專家學者、採生態友善工法,新規也改為,所有農地申請設置光電案件,「均由本府邀集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審查,必要時得辦理現場勘查。」

 

曾玟學透露,專案小組成員將由農業處從「石虎保育專家人才庫」推薦四名委員、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推薦一名委員共同組成。目前公告的石虎保育專家人才庫,包含東海大學生科系教授林良恭、高醫大退休教授程建中、生態顧問公司總經理黃于玻、屏科大野保所教授裴家騏、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劉威廷、特有生物保育中心鄭錫奇、賴玉蕎等七位國內學者。

 

李璟泓在田邊架設自動攝影機,拍下的石虎(左下角)影像。資料照,圖/李璟泓

民間團體:未有退場機制和公開透明 成效有待觀察

 

對此,全程關注苗栗農地設置光電場的苗栗生態農夫李璟泓透露,新規定上路後已經有五案通過申請,重點不只是新規定,還是要看實際審查結果如何。

 

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陳祺忠則說,座談會上還有討論到檢舉機制、退場機制和公開透明,「可惜最後未能納入這項審查制度。」他說,雖然現在有把關,但若案場發生問題,廠商依然不用退場。

 

陳祺忠也指出,審查也缺乏公開透明,很難監督實質審查的狀況。他坦言,「如果有入法,這會是台灣目前最進步的制度,還能讓其他地方要推動綠能時參考,能夠有更好的發展。」

 

 

 

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
撰文/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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